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世界批发市场联合会主席马增俊表示,《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为行业发展创造了好的发展条件和形势,生鲜农产品流通业也将在供应链完善、创新、优化等方面迎来特别有利的发展机遇,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在减轻企业价费上,《意见》提出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按照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在破解增值税抵扣难题上,鼓励电子发票的便捷式使用。
在金融支持上,《意见》强化了信贷资源与企业贡献相匹配原则,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拓宽农产品流通主体和小微农企的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为微小企业提供便捷式的信贷产品。
在用房用地上,《意见》提出城市周边建设为连锁超市、生鲜电商、连锁餐饮等销售终端提供配送服务的生鲜农产品公共配送中心,参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政策。鼓励社区因地制宜留出服务生鲜农产品终端配送的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空间,推动生鲜电商新零售业态的发展。
在经商环境上,《意见》提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改进地方行政管理,促进公平竞争,避免对民营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对民营企业企业提振信心起到重要作用。
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上,《意见》鼓励生鲜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构建一体化农产品供应链,从商品集聚平台向产业集成平台升级,提高产销两端的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